Public welfare

公益项目

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

项目背景
        为了帮助确诊为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的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于2014年11月在全国开展"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由礼来制药无偿捐赠援助药品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
 
立项信息
         由北京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发起主办“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并受到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生命绿洲公益基金提供支持,联合主办。
 
启动时间
         2014年11月11日
 
截止时间
         捐赠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捐赠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援助类型和方案
低保患者:确诊为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Q NSCLC)或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患者,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的适应症,并领取低保金至少一年。经基金会审核通过,为其援助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治疗,直至病情进展或不再符合医学用药条件。
非低保患者: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NSQ NSCLC)或恶性胸膜间皮瘤的患者,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的适应症,经过4周期或以上(含4周期)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治疗获得明显疗效且无疾病进展,但因家庭医疗支出占家庭可支付能力的比重等于或超过40%,无法继续承担药品费用。经基金会审核通过,为其援助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力比泰®)治疗,直至病情进展或不再符合医学用药条件。
 
申请条件
医学条件
1、经病理学(组织学或细胞学)确诊的原发性IV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或不能接受手术及根治性放疗的IIIa期或IIIb期非鳞状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及无法手术的恶性胸膜间皮瘤患者。
2、患者一般情况适合化疗。
3、治疗方案应在适应症范围内,即:一线化疗方案为力比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联合顺铂或力比泰®单药;维持/二线化疗方案为力比泰®单药。
其它条件
1、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2、本项目指定的低保患者或低收入患者。
3、患者自购使用的力比泰®(注射用培美曲塞二钠)必须是中国大陆包装的。
 
联系我们
收件地址:上海邮政41-008信箱(只接收EMS特快专递)
收件单位: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  生命接力-肺癌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联系电话:4000-138-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