携手彤行患者救助项目 项目介绍
携手彤行患者救助项目
项目介绍
一、项目目的
为了向更多自身免疫性疾病患者提供药品救助,帮助他们获得规范化治疗,提高治疗的可及性,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和北京生命绿洲公益服务中心共同发起了“携手彤行患者救助项目”,该项目捐赠药品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由深圳市康哲药业有限公司无偿捐赠。
二、项目启动及截止时间
启动时间:2024年1月
截止日期:项目办将在捐赠药品即将发放完毕前,提前一个月在筹药端进行提醒,捐赠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
三、患者申请条件
入组医学条件:
1)经项目医生评估确认可以使用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2)在接受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治疗期间,定期经医学评估确认无疾病进展,并能继续从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治疗中获益,无不可耐受的毒副反应。
患者入组要求:
1)适用于由项目医生判断适合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治疗并能获益的患者。
2)符合申请条件的患者,需按时并如实提供救助项目申请程序中所需的申请资料。
3)患者本人必须知情。
4)患者是否符合救助项目医学标准最终由有资质的项目医生决定。
5)本项目救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救助方案:
首轮申请:经指定医疗机构项目医生评估确认适用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治疗并能获益,患者自愿提交首轮申请材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患者可领取4盒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救助药品。
第二轮申请:患者使用3盒救助药品治疗后,经项目医生随访评估确认继续使用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治疗并能获益,患者自愿提交第二轮申请材料后,经审核通过后,患者可领取8盒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救助药品。
四、终止条件
1)因疾病进展或经医生确认患者不再符合美泰彤®(甲氨蝶呤注射液)药品治疗指征或不适合继续使用此药品治疗;
2)患者未按照项目规范或要求或拒绝进行医学评估及随访;
3)受助患者死亡(包括自然死亡与宣告死亡)或者因刑事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及收监服刑;
4)患者以盈利为目的,将所筹药品非法倒卖、销售他人、有偿转让、无偿赠与、与他人交换或者其他盈利目的;
5)患者伪造、篡改、捏造申请资料或者隐瞒申报,提供不实虚假资料;
6)由于不可抗力、国家政策等因素造成救助药品短缺;
7)患者自愿放弃救助资格。或法定监护人、亲属要求停止使用项目救助药品;
8)患者本人、其直系亲属(包括法定监护人)以及其授意的利害关系人严重干扰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或为了得到项目救助,向项目相关人员行贿;
9)项目自然终止、因不可抗力、捐赠企业经营条件恶化或其他特殊原因致使项目终止,或项目未终止但救助药品发放完毕;
10)审核通过后,30天未领取救助药品,自动出组;
11)入组患者领取完两轮总计12盒救助药品后,自动出组。
五、项目联系方式
1)项目热线:400-009-5761
热线工作时间:9:00-12:00,13:00-17:30
周一至周日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2)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邮政特快专递):
收件人:携手彤行患者救助项目-项目办
电话:400-009-5761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姚家岭揽投部(医药筹携手彤行患者救助项目)
六、项目监察
项目办对受助患者不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核查发现任何项目条件不符将立刻停止捐赠。
- 七、法律声明
1)本项目是一项慈善项目,不影响医生的诊治及处方行为, 医生根据患者疾病情况和治疗规范对患者进行治疗。
2)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医学资料以及患者提供的其他个人信息("患者信息和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和审计。患者信息和资料将由主办方或项目委托执行保留,除卫生监管部门或其他国家监管机关审查监督外,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
3)涉及用药不良事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或将相关事件信息和资料披露给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反应监管部门,进而对此进行跟踪和随访,并将相关信息录入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事件数据库中,且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规部门。
4)本项目为慈善项目,患者自愿申请。捐赠所可能产生的所有不良反应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不承担责任和义务。
5)本项目只对能够严格按照项目规定程序申请的患者提供药品捐赠。因个人原因不能按项目规定申请和领取救助药品的患者将自行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后果。
6)患者及家属须积极配合,保持与项目办公室通讯畅通,主动拨打项目热线查询相关信息。因患者自身原因导致申请、受助等延误的,患者自行承担责任。
7)患者或其家属影响各项目医院正常工作,情节严重者,项目办将取消其捐赠资格。
8)本项目的任何信息均以项目办正式发布的信息为准,项目办不为误信其他渠道信息产生的任何后果承担责任。
9)“携手彤行患者救助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所有。
携手彤行患者救助项目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