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welfare

公益项目

博爱新生患者援助项目

项目背景

为了帮助确诊为激素受体(HR)阳性、人表皮生长因子受体2(HER2)阴性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乳腺癌患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减轻患者经济负担,延长患者生命,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于2018年10月在全国开展“博爱新生-患者援助项目”,辉瑞公司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无偿提供援助药品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

启动时间

2018年10月

截止时间

援助药品发放完毕,项目自动结束,将不再接受患者申请。已成功入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申请条件

1. 医学条件
经医学评估确认为符合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在中国获批适应症。经过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持续治疗获得明确疗效且无不可耐受不良反应,且经济上无法支付持续服用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治疗费用中国大陆患者。

2. 其它条件
1) 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2) 本项目指定的低保患者或低收入患者;
3) 患者自购使用的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必须是中国大陆包装的。


援助方案

1. 低保患者
经指定医疗机构评估确认符合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的适应症1,病前低保并领取低保金至少一年。经基金会审核通过,每年最多为其援助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12个治疗周期。

2. 低收入患者
● 首轮援助:患者服用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至少3个治疗周期,经项目指定医生评估仍需继续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治疗,并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进入随访领药,最多可获得3个治疗周期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援助药品。
● 第二轮援助:第一轮援助结束后经项目指定医生评估仍需继续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治疗,且有申请意向的患者,至少继续服用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3个治疗周期,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进入随访领药,最多可获得3个治疗周期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援助药品。
● 第三轮援助:第二轮援助结束后经项目指定医生评估仍需继续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治疗,且有申请意向的患者,至少继续服用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3个治疗周期,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进入随访领药,最多可获得6个治疗周期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援助药品。
● 第四轮援助:第三轮援助结束后经项目指定医生评估仍需继续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治疗,且有申请意向的患者,至少继续服用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3个治疗周期,经项目办审核批准后,进入随访领药,最多可获得15个治疗周期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援助药品。
● 后续援助:经项目指定医生评估仍需继续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治疗,且有申请意向的患者,可按第四轮方案继续申请援助。

联系方式

1)援助热线:010-56591682
2)电子邮箱:baxspap@126.com
3)网址:baxs.ilvzhou.com
5)微信公众号:博爱新生患者援助项目
4)资料邮寄地址:(只接收EMS特快专递)
北京市100024信箱58号分箱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博爱新生-患者援助项目办公室”


终止条件

已经获得援助的患者在出现以下任何一个情况时,将自动退出项目或不予批准入项目:
1) 患者去世。
2) 患者自动放弃援助资格。
3) 经项目医生评估患者按照RECIST标准出现肿瘤进展(包括原有病灶进展或出现任何的新转移灶)且临床并未获益。
4) 经项目医生评估患者服用哌柏西利胶囊(爱博新®)出现不可耐受的不良反应。
5) 超过6个月未领取援助药品,可视为放弃受助资格,即出组。(患者因自身原因暂时不能按时领药时,请务必及时与项目办联系)
6) 患者未按项目规定,经由项目医生定期进行复查随访,并开具《项目处方》。
7) 患者受助期间,经济条件变化而不再符合项目援助范围。
8) 患者故意隐瞒医保身份,或提供不实的医学、经济、身份证明等资料。
9) 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他人。
10) 患者不能配合抽查或抽查结果不合格。
11) 患者及家属严重干扰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项目指定药房及药师、项目医生等项目相关人员正常工作秩序,或为了得到项目援助,向上述机构或人员行贿的。
12) 因不可抗力致使项目终止。


项目监察

项目办对受助患者定期进行抽查,核对个人信息和申请材料,如果拒绝接受核查或经核查发现任何医学条件和经济条件不符将立刻停止援助。

法律声明

1) 所有治疗都可能有风险,由于本项目是一项患者援助项目,不影响医生的诊治及处方行为,医生根据患者疾病情况和治疗规范对患者进行治疗。
2) 对于患者的个人信息及医学资料(患者信息和资料),我们将严格保密,不会用于任何商业用途,仅用于项目的管理、执行、审计和药物经济学分析。患者信息和资料将由主办方或项目委托执行保留,除卫生监管部门审查监督、基金会指定机构外,不会披露给其他第三方。涉及到用药不良事件时,在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前提下,相关患者信息和资料会披露给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反应监管部门,其可能会就此进行跟进和随访,将该等信息录入到药品捐赠方的药品不良事件数据库并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上报给相关法规部门。
3) 患者援助项目的一切解释权归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