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blic welfare

公益项目

诺守光明--患者援助项目

项目背景
        我国每年有大量新发眼底病患者,能接受抗VEGF规范化治疗的患者比例不到10%。眼底病患者一旦错过治疗机会或不能得到规范治疗,会造成失明致残的严重后果,给社会带来严重的生产力损失,也给家庭和社会带来沉重的负担。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发起“诺守光明-患者援助项目”项目旨在帮助符合雷珠单抗注射液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但因经济困难无法继续接受治疗的中国大陆患者。为符合项目条件的患者免费提供药品援助,减轻患者经济负担,提高患者生活质量。援助药品雷珠单抗注射液由瑞士诺华制药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公司向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无偿提供。
 
启动时间
         2018年3月
 
截止时间
         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停止项目,项目办会提前通过多种渠道告知公众。已成功入组的患者的援助药品领取,在援助期内将不受项目结束的影响。
 
援助方案
 医保低收入患者:患者年度医保限额支数(4支/眼/年)用完后,如经项目医生评估符合再治疗标准,并且经项目办审核确认为低收入患者成功入组后,在该治疗年*内按需可按项目流程获得免费的援助药品。
(*治疗年:项目认可的4张医保发票中,以第一张医保发票的日期开始计算一年为一个治疗年。)
自费低收入患者:患者自费使用3支/眼药品后,如经项目医生评估符合再治疗标准,并且经项目办审核确认为低收入患者成功入组后,按需可按项目流程获得免费的援助药品,最多不超过2支/眼;成功入组的患者用完援助药品后,在项目有效期内可循环此方案。
低保患者 : 患者如经项目医生评估符合治疗及再治疗标准,并且经项目办审核确认为低保患者成功入组后,可按项目流程获得免费的援助药品,一年内最多不超过5支/眼,三年不超过10支/眼。
 
申请条件
医学条件
         经项目医生评估确认符合雷珠单抗注射液在中国获批的适应症且无禁忌症的大陆患者,必须符合以下相关适应症的所有医学条件:
1.湿性黄斑变性(wAMD)患者
年龄≥50岁,且矫正视力0.05-0.5(仅适用于医保患者)
经眼底OCT或FA 检查确诊为wAMD
经治后再次进行OCT或FA相关检查,符合指南1,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指南1: 2013版《中国老年性黄斑变性临床诊断治疗路径》
2.视网膜静脉阻塞(RVO)造成的黄斑水肿致视力损伤患者
年龄大于18岁
经眼底OCT检查确诊为RVO造成的黄斑水肿致视力损伤
经治后再次进行OCT及视力检查(标准对数视力表),根据临床实践,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3.糖尿病性黄斑水肿(DME)引起的视力损伤患者
年龄大于18岁
经眼底OCT检查确诊为DME引起的视力损伤
经治后再次进行OCT及视力检查(标准对数视力表),根据临床实践,被项目医生评估仍需要再用药治疗
其他条件
本项目援助对象为持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军官证的大陆患者;
符合本项目条件的低收入、低保患者;
低收入患者:本人根据自身工作状态,由单位或当地居委、村委、街道办或农村乡级以上政府出具符合以下要求的经济评估证明。
—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由当地当地居委、村委、街道办或农村乡级以上政府签字盖章。
—有工作单位的人员,必须由单位签字并盖章。
—详细要求可参见经济评估表备注说明。
低保患者:需提供签发一年以上的有效低保证复印件(发证单位盖章)、最近12个月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记录复印件(发放单位盖章),及本援助项目低保证明原件。患者在确诊或开始使用雷珠单抗注射液时,即可填写《项目注册信息表》,以EMS方式邮寄至“ 上海010-602信箱"进行项目注册,建议最迟不超过第二针用药。网上或手机微信端电子注册同样有效。
终止条件
(如有以下情况之一者,援助自动终止)经项目医生评估确认无需继续使用雷珠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因妊娠、严重毒副反应或其他原因,项目医生认为需要停止雷珠单抗注射液治疗的患者。
患者或法律监护人/亲属要求停止使用雷珠单抗注射液治疗。
不能按照项目要求到项目医生处接受定期随访或不能按照项目规定时间提供医学资料的患者。
患者提供任何虚假的医学或经济证明。
拒绝或不配合接受项目核查的患者。
不能按照项目要求领取和注射援助药品的患者。
患者将援助药品出售或转赠其他人。
干扰项目办公室和发药点及项目项目医生正常工作的患者。
患者死亡。
因不可抗力或因特殊原因必须停止援助项目。
 
联系我们
项目热线:4000-006-532 ( 周一至周五  9:00-17:30)
邮政信箱:上海邮政-010-602信箱(只接收EMS)
网址:www.4000006532.com
电子邮箱:4000006532@cphcf.org.cn